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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2023年风电项目4标段海西州5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组意见、其他事项的说明)
项目名称:**省2023年风电项目4标段海西州5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省海西州**市冷湖镇,龙源**330kV升压站位于**市冷湖镇西侧,距离冷湖镇80km;龙源**330kV升压站位于**市冷湖镇西北侧,距离冷湖镇直线距离约50km;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2座330kV升压站(**、**)及其相关附属设施,每座330kV升压站**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250MVA,**330kV线路起于**330kV升压站至**330kV升压站止于三峡330kV升压站,为单回架空线路,线路总长约38.289km。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8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56%;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5日(公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189****6161,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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