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6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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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16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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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项目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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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高炉开口机钻杆、备品备件及电机加工生产线及其他公辅设施、环保设施。

1.废水:运营期锅炉废水和软水制备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再生水**及****公司统一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废气:本项目涂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或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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