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牌匾和证件制作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7日17:00至1月30日17:00
评审日期:2026年1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黎阳镇翠竹轩1-6号商铺
成交金额:¥2799元
****小组名单:
周小弟 ****副理事长
张文杰 ****会员
高燚锴 ****会员
监督人员
路 萍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四)采购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迎宾大道34****科技馆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方式:155****6499
本次公告期限:2026年2月1日至2月7日
若报价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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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