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雨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水口街道二阶段)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雨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水口街道二阶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1月30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4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6家,分别是:******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经济****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2、初步评审结果:6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城投****公司因未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填写有效报价被系统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三、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经过严格细致的评比和审定,最后投票表决,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1.55%;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下浮率:1.28%;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下浮率:0.66%。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下浮率 | 1.55%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孙伟建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609)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工业园**路等6条道路工程-第I标段:**路、**路、**横路工程监理 2.东江****基地(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第一批)水口实施子项目 4.(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惠泽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下浮率 | 1.2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汉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50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2021-2023年区内(镇街)市政道路日常管养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2.**干流生态廊道及主要支流**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3.**县稔山镇河道直排口整改及镇区截污管道工程(一期)监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下浮率 | 0.66%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毅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8860)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区**大道沿线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2.**省**市**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3.**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期工程监理 4.**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期工程项目监理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德政路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2-****607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2-****980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永联路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2月6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1-30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02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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