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中心工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开标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中心****中心工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市**区金碧路1990号1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零玖拾玖万陆仟贰佰壹拾肆元玖角柒分 (¥****6214.97元)
工期:开工之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起,不超过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管理中心
地址:**省**市**新区**路与**路**
联系人:付工
电话:0551-****69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王思棋、魏琦
电话:0551-****1206、0551-****1203
公示期: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