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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2 1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749
通讯地址:**市新**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024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年产10000t农用地膜、5000t滴灌带项目于2024年2****分局批复。原环评计划建设4条农用地膜生产线,4条滴灌带生产线,实际建设1条滴灌带生产线,年产滴灌带840t,项目全部以原生塑料颗粒为原料。2024年12月完成阶段性自主环保验收。 本次不再建设原环评剩余7条生产线,在现有1条滴灌带生产线基础上,新增3条滴灌带生产线、2条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原料改为利用500t/a原生塑料颗粒以及自产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年回收废旧塑料6000t,年生产滴灌带5000t。本次拟于再生造粒工序配置160m3冷却循环水池2个,在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工序配置260m3四联沉淀池1个,将原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其余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生产全部用电能实现,办公生活区冬季采用空调供暖。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项目于2025年1****发改委备案告知书,编号为****。 | 项目位于**区王府镇王府村6组。 | **** | **** | 一废气:①造粒、热熔挤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用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达标处理;②滤网再生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用将滤网再生机排气口接入车间总管道将废气并入①处理装置达标处理;③废旧塑料入场后存放及人工挑拣均在密闭原料厂房内进行,废塑料破碎工序在厂房破碎机内完成,采用注水湿式破碎工艺,可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废水:①湿式破碎、清洗废水5200m3/a去四联沉淀池,经叠螺脱水机及逐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冷却用水900m3/a在冷却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喷淋用水总消耗量1m3/a,需更换废水排入四联沉淀池处理,不外排;④生活污水360m3/a排入厂区已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肥田。 三固废:①分拣固废200t/a暂存于50m2分拣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②沉淀池底泥500t/a****填埋场填埋;③废过滤网片0.6t/a采用厂房内节能环保真空过滤网再生机再生处理回用;④废活性炭20.644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⑤生活垃圾3t/a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