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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迎宾街1号院17号楼11层2单元1103
被投诉人:********中心)
地 址:**市西**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
地 址:**市文化西路107号
四、基本情况
****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有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