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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专区项目
建设地点:****总局**农场垃圾处理项目场内
建设内容:****填埋场内改建飞灰填埋专区,占地面积约1.1万m2,总库容8.63万m3,年处理飞灰7360t,使用年限约11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士伟
联系方式:0452-****801
通讯地址:**省**市**县
邮政编码:1616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