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一、本次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越溪乡大宋自然村新庄塘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
2、项目地址:**县越溪乡兴农村大宋自然村
3、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在承包期间内水、电、路、进排水沟等及基础设施,由承包者自负,自行安排。)
4、承包底价:塘标底为2000元/亩/年,不得低于标底价,高价者中标。
5、承包期限:6 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6、承包范围及招租限价:养殖塘合计约87.2亩(分为5个塘,)以实量为准。
详细塘况如下:
| 序 号 |
面积(亩) |
底价(元/亩/年) |
备注 |
| 1#塘 |
17.5 |
2000 |
原承包主:李忠德 |
| 2#塘 |
27.3 |
2000 |
原承包主:李忠德 |
| 3#塘 |
16.8 |
2000 |
原承包主:李忠德 |
| 4#塘 |
12.4 |
2000 |
原承包主:李忠德 |
| 5#塘 |
13.2 |
2000 |
原承包主:李忠德 |
7、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2日9时起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2、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租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成交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租。
三、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50000元整/塘.(现金方式,竞租时提交)
2、竞价保证金的退回:未成交的竞租人在成交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直接抵作第一年的部分承包款(多退少补),若不足抵付承包款的则需在签订书面合同前补足,如不补足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再签订合同且没收竞价保证金。成交人须自成交公示期满起7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7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成交资格,并被没收竞价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须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按年度承包款的20%向村委会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乙方返还经营权后30日内,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不足抵充的部分,乙方仍需补足。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双方不再签订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 13:00-14:00 时。
2、报名地点:**县越溪乡兴农村办公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竞租时间:2026年 2月 9日14时 30 分
6、竞租地点:**县越溪乡兴农村办公楼。
7、购买招租文件资料费为100元/塘,售后不退。
六、成交方式
本次招租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租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八、其他事项:
(1)招租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租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承包期间内水、电、路等及基础设施,由承包者自负,自行安排。
(3)如遇规划调整、国家建设需要、政府行为或法律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土地被征用,承包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终止。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及坝体设施,如需改变塘的形状,需经过招租人同意,(如擅自更改或损坏村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收回该养殖塘)。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
办公地址:**县越溪乡兴农村
联系人:王祖豪
联系电话:133****9078
招租代理机构:******公司
办公地址:**县**街道竹东路590号
联系人: 张晓丽
联系电话:0574-****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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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2/02 15: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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