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关于梧州市工人医院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的质疑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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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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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西堤三路19号13层1304、1305、1338、1339、1340号房

邮编:543002

联系人:吴益操 联系电话:137****0121

授权代表:卢小霞 联系电话:189****8651

地址:**市西堤三路19号13层1304、1305、1338、1339、1340号房

邮编:543002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

采购人名称:****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贵方以现场递交****公司代理的“****2026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质疑函1份(落款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商务信誉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获得信誉分3分。

事实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我司通过网站查询这些质量体系证书属于电梯生产制造商的资质证书,与本次招标服务类项目存在不公平的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质疑答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二十二条明确:“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直接相关”。电梯维保服务的核心需求是安全、质量、合规,三体系认证可证明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其中:①质量管理体系证明供应商具备规范的维保流程、质量控制和服务追溯能力,与电梯安全运行直接相关;②环境管理体系证明供应商在维保过程中(如废油处置、噪音控制、节能措施)符合环保要求。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明供应商具备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与电梯维保的高空作业、电气操作等高危环节直接相关。上述三个体系认证均与本项目需求存在必要的关联性,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公司质疑函

****(公章)

日期: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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