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大楼房间分隔改造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中心大楼房间分隔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会议室(**省**市**区和丰园34号楼2单元30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2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大楼房间分隔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72401万元
最高限价:29.072401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中心大楼房间分隔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标书代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
1.供应商只有在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转包。
6. 截至项目评审前,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www.****.cn)失信黑名单、“信用**”(credit.****.cn)网站**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9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公司(**省**市**区和丰园34号楼2单元301)报名与购买磋商文件。
方式:线上报名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提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将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电子邮箱:****@163.com)并致电告知。****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小组在评审会审议结果为准。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如需邮寄,邮费自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公司
联系人: 冯鑫
联系电话: 0411-****8621
传真: /
地址: **市**区和丰园34号楼2单元301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牟龙
联系电话: 0411-****0573
传真: /
地址: **市**区皮口街道海北路西段21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