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市知识产权类奖励补助工作,依据《****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市监联发〔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或者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且当年未发生重**全生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失信记录等事项,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
(一)ISO 56005认证:2025年度内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56005认证的。
(二)质押贴息:2025年度内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
(三)知识产权保险:2025年度内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
(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2025年度内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
(五)专利导航:2025年度内专利导航项目通过省、**级验收的。
(六)高价值专利组合:2025年度内业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通过国家、省级验收的。
实际奖补金额以本年度资**排额度为限,若出现超总额度情况时将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ISO 56005认证:
1、奖励内容
对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56005认证的企业,按照一至五级分别给予不超过8万元、12万元、16万元、18万元、20万元的补助(余政发〔2025〕5 号第五条第六项)。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认证(评价)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时已通过认证一年以上的,需通过年度审查并年度确认合格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质押贴息
1、奖励内容
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在申报期限内实际支付利息的基础上,计算给予贴息补助的金额。贴息补助的标准为:按不超过实际放贷日1年期LPR的20%计算利息,或不超过实际借款合同利率的20%计算利息,两者取较小值;且每家企业获得的贴息补助不超过15万元(余政发〔2025〕5 号第五条第三项)。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质押登记通知书打印件或登记证复印件;
(3)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银行专用章),合同之间须具备关联性;
(4)借还款记录(加盖****银行专用章);
(5)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付的利息金额证明、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助信息清单(附件2****银行章);
(6)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保险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给予实际支付保险费用25%、单笔最高1万元、每家最高10万元的补助。(****第五条第三项)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银保监部门审批备案的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汇款缴费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单、汇款缴费凭证与发票之间须具备关联性;
(6)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由****服务中心提供,加盖公章)。
(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1、奖励内容
对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给予每件0.1万元的奖励,每家不超过10万元(余政发〔2025〕5 号第五条第六项)。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 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专利导航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专利导航项目通过省、**级验收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的奖励。(余政发发〔2025〕5 号第五条第六项)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认定证书(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高价值专利组合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通过国家、省级验收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余政发〔2025〕5 号第五条第六项)。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 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认定证书(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即日起至2026年3月6日前请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一份提交至****进行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项目(一)请送至****606办公室,联系人 施老师,电话:0574-****4306
项目(二)请送至****606办公室,联系人 邵老师,电话:0574-****4306
项目(三)、(四)、(五)、(六)请送至****1005办公室,联系人 罗老师,电话:198****6190
附件3:****-****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pdf
附件4:余市监联发〔2025〕9号-**** ****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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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