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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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2日

****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二、预算金额:¥800000.00元(两年)

三、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HNCYD-ZZ-****009

四、拟采购货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服务类

****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2

¥800000.00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有效化解经营风险,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医疗责任保险进行采购。

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

1、赔偿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执行。2、****公司参与的**区****委员会或**区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意外(发生医疗意****公司,医疗机构已报案,保险公司没有派人到现场,****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赔偿)。3、事前经区卫健局、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意的,由医疗机构与患方协商解决的,****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认可的赔(补)偿金额,不含有其它补偿金额。4、赔偿范围包括国务院2018年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或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支付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勘验费、鉴定费、律师费等)。5、保险公司****委员会出具的由各方同意的调解结果。6、绝对免赔额标准:每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二、服务对象范围:****全体医护人员。

三、赔偿标准:医疗责任险赔偿: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120万元/年,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3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30万元: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医疗意外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元。

该项目从2025年10月22****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四次邀请公告,顺延了两次报名时间,前两次只有2家单位报名,后面两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有三家,最终却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四次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不足3家。现只有****一家供应商具备这一项目的服务条件,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论证时间

2026年2月2日

论证地点

****会议室

论证意见

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各项需求合理合规,各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由于该项目从2025年10月起至2026年1月期间,共实行了四次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但均只有一家单位投标,****医院的医疗责任险已经到期,目前处于脱保期,****医院的正常运营、减少风险,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吴明明

市审计局

高级审计师

吴璞金

湘中公司

高级审计师

陈帆

市司法局

七、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区嵩山路205号耀华锦园1.2栋104、204

八、公示期限: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南洲镇南洲大道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186****108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黄**路日盛﹒华尔兹写字楼708室

联系人:施婷婷

电话:0731-****2522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财政局二楼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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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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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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