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商务领域补贴项目审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市东**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成交价:2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商务领域补贴项目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商务领域补贴项目审计服务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全部要求; 服务时间:约36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如2026年度项目未全部清算完成,则该项合同有效期顺延;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艳、刁慕戈、王小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9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1、****事务所(普通合伙):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四条第三项承诺函未提供),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事务所有限公司: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四条第三项承诺函未提供),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市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相关业务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关于2022年度服务业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进行审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政通路66号C****中心)
联系方式:0553-****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银**路38号****服务中心银湖科技园B座221
联系方式:153****3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153****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