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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36936U | 建设单位法人:詹永刚 |
| 周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园区 |
| **智造****园区华荫北路20号 |
| **中天******公司10kt/a固废综合利用(提铜)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园区 智造****园区华荫北路20号 |
| 经度:118.84948 纬度: 28.89671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3 |
| 衢环智造建〔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 |
| 88 | 运营单位名称:**中天******公司 |
| 913********436936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0MA28F6YN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0MA28F6YN02 | 竣工时间:2025-01-18 |
| 2025-0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4nRNhM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万吨/年浆渣处理能力的固废综合利用(提铜)装置,用于处理单体合成装置产生的废触体(硅渣)和废合成浆渣(浆渣),年产1361.373吨海绵铜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已具备处理1万吨/年浆渣固废综合利用(提铜),并年产1361.373吨海绵铜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中G5浆渣压滤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3排气筒排放;G6硅渣浆化废气和G8硅渣压滤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4排气筒排放;G7硅渣氧化浸出废气、G9一次沉铜废气、G10沉铜池废气、G12二次沉铜废气、G14酸洗废气和G15废水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5排气筒排放;G11一次沉铜压滤废气和G13二次沉铜压滤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6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中,企业对进入各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气进行了调整,但处理方式不变,仍为“二级碱喷淋”处理。其中G5浆渣压滤废气、G6硅渣浆化废气和G10沉铜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3排气筒排放;G7硅渣氧化浸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4排气筒排放;G9一次沉铜废气、G11一次沉铜压滤废气、G12二次沉铜废气、G13二次沉铜压滤废气、G14酸洗废气和G15废水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5排气筒排放;G8硅渣压滤废气和厂房内空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6排气筒排放 |
| 各股废气进入各处理设施的去向有所变化,但都能按环评中要求得到处理,且处理方式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中含酸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量为8905.48t/a;环评中去铜硅粉年产生量为9741.654吨,去铜硅粉危险特性待鉴别,在判定属性前按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环评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8.443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中,企业为了减少原材料(盐酸)的消耗,减少危废(含酸废水)的产生,将大部分含酸废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作为水解工序补酸,多余部分作为危废委托****进行处置。根据公司报表,从8月6日到12月27日间(实际水解工作时间990小时)含酸废水产生处理量为670.64吨,折算成年产生处理量为4877.4吨,同时原材料(盐酸)使用量有所减少。实际生产中,公司已委托******公司对去铜硅粉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经专家评审,去铜硅粉可按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去铜硅粉委托**宏业****公司、******公司(原龙****公司)和******公司进行处置,根据公司台帐,从10月31日-12月24日(实际生产天数52天)去铜硅粉处理量为1584.34吨,折算成年产生处理量9140.4吨。实际生产中,企业每21天(500小时)更换一次活性炭,每次更换量为1.3吨左右,则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2.6吨,均委托至源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处置。 |
| 实际危废产生量与环评相比有所变化,但都能得到有效处置,且固废总量与环评相比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94 | 0.6489 | 23.369 | 0 | 0 | 14.589 | 0.649 | |
| 8.39 | 0.316 | 11.751 | 0 | 0 | 8.706 | 0.316 | |
| 0.42 | 0.01 | 1.119 | 0 | 0 | 0.43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8 | 0 | 0 | 0 | 0 | / |
| 0 | 0 | 8.54 | 0 | 0 | 0 | 0 | / |
| 0 | 0 | 4.092 | 0 | 0 | 0 | 0 | / |
| 37.049 | 0.627 | 37.873 | 0 | 0 | 37.676 | 0.627 | / |
| 1 | ****处理站 |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硫化物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要求;石油类、挥发酚、总铜和总锌指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要求;氟化物和AOX指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要求;总氰化物指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要求:pH值范围:6-9、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35mg/L、总磷≤8.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挥发酚≤0.5mg/L、氟化物≤20mg/L、总铜≤0.5mg/L、总锌≤2.0mg/L、总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AOX≤5.0mg/L | 本次验收项目喷淋废水和设备清洗检****公司****处理站,经“厌氧+好氧+MBR”处理后送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乌溪江 |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污水站总排口2#所采水样中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挥发酚、氟化物、总铜、总锌、总氰化物、硫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AOX最高日均值浓度分别为7.3-7.4、1.46mg/L、377mg/L、7mg/L、0.316mg/L、0.28mg/L、<0.06mg/L、14.8mg/L、0.021mg/L、2.54mg/L、<0.05mg/L、0.44mg/L、<0.004mg/L、0.03mg/L、112mg/L、0.433mg/L,除pH值外,其余均值浓度分别为1.39mg/L、374mg/L、6mg/L、0.292mg/L、0.20mg/L、<0.06mg/L、14.8mg/L、0.018mg/L、2.08mg/L、<0.05mg/L、0.44mg/L、<0.004mg/L、0.02mg/L、112mg/L、0.265mg/L | |
| 2 | 生活污水隔油化粪池 |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要求:pH值范围:6-9、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35mg/L、总磷≤8.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乌溪江 |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生活污水总排口3#所采水样中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最高日均值浓度分别为7.0-7.2、12.7mg/L、310mg/L、27mg/L、2.80mg/L、101mg/L、23.2mg/L、0.71mg/L、2.66mg/L,除pH值外,其余均值浓度分别为12.5mg/L、289mg/L、27mg/L、2.72mg/L、96.0mg/L、21.2mg/L、0.67mg/L、1.88mg/L。 |
| 1 | 一二级水解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臭气浓度指标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臭气浓度≤20000(无量纲) | G1一、二级水解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1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一二级水解废气处理设施DA021排气筒2#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5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6.37×10-3kg/h;氯化氢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37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1.23×10-3kg/h;臭气浓度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279(无量纲)。 | |
| 2 | 三级水解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臭气浓度指标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臭气浓度≤20000(无量纲) | G2三级水解废气、G3球磨废气和G4浆渣氧化浸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2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三级水解废气处理设施DA022排气筒4#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28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5.80×10-3kg/h;氯化氢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4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1.94×10-3kg/h;臭气浓度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543(无量纲) | |
| 3 | 浆渣压滤、硅渣浆化和沉铜池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 | G5浆渣压滤废气、G6硅渣浆化废气和G10沉铜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3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浆渣压滤、硅渣浆化和沉铜池废气处理设施DA023排气筒7#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42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1.70×10-2kg/h;氯化氢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14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5.96×10-3kg/h | |
| 4 | 硅渣氧化浸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 | G7硅渣氧化浸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4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硅渣氧化浸出废气处理设施DA024排气筒9#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87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9.98×10-3kg/h;氯化氢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25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2.57×10-3kg/h | |
| 5 | 沉铜废气、酸洗废气、废水池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 | G9一次沉铜废气、G11一次沉铜压滤废气、G12二次沉铜废气、G13二次沉铜压滤废气、G14酸洗废气和G15废水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5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沉铜废气、酸洗废气、废水池废气处理设施DA025排气筒11#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48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2.27×10-2kg/h;氯化氢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20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4.79×10-3kg/h。 | |
| 6 | 硅渣压滤废气和室内空气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指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 | G8硅渣压滤废气和厂房内空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DA026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硅渣压滤废气和室内空气废气处理设施DA026排气筒13#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42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2.51×10-2kg/h;氯化氢最高日均值浓度为<0.20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为6.03×10-3kg/h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公司东侧和南侧厂界所测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公司西侧和北侧厂界所测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4类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 根据调查,公司主要采取了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安装隔声罩,安装消声器、减震垫,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 验收检测期间,公司东侧和南侧厂界外测点中昼间最大测得值为61dB(A),夜间最大测得值为54dB(A);西侧和北侧厂界外测点中昼间最大测得值为64dB(A),夜间最大测得值为54dB(A)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公司现有1处老危废暂存仓库,库房面积250平方米,本次验收**有1处危废暂存仓库,库房面积576平方米,一般固废堆放场所位于危废暂存仓库北侧,约72平方米。采用了防腐防渗处理,设有导流沟,收集池位于室外,出入口设有挡水斜坡,并设置了分类存放区和危险废物警示标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项目生产产生的去铜硅粉;二次沉铜压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酸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包含废除湿材料和废活性炭);压滤机压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布;对中间产品进行分析中产生的检验化验废物;此外还包括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公司委托******公司对去铜硅粉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经专家评审,去铜硅粉可按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去铜硅粉委托**宏业****公司、******公司(原龙****公司)和******公司进行处置。 含酸废水委托****进行处置;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处置;检验化验废物和废滤布(包含在废包装材料里)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过滤材料(废除湿材料)暂未产生,企业承诺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将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安全风险管控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接入DCS 控制系统;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应急物资调配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公司由安环部统一负责全厂安全环保工作,安环部有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12人,各生产车间均设有兼职安环员,负责本车间环保的日常监督及管理工作。 公司制订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责任制》《雨水沟渠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环保监测及统计管理制度》等,确立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公司实际,明确了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管理要求,内容含盖了本项目所有环保处理设施运行与管理程序,操作性强,切合实际,****工厂职工进行环保教育及培训。从现场检查和现场监测情况来看,各项环保制度执行情况到位。 公司制定了环保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30802-2025-100-H)。 企业建有一座容积为5200m3的事故应急池,设置于厂区西侧。污水排口和雨水排口均设置有应急阀门,按要求设置了事故源切断系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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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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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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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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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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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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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