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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日我局拟对非标液压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承办单位:**** | ||||||||
| 联 系 人:赵刚 | ||||||||
| 联系电话:0830-****050 | ||||||||
| 通讯地址:**玉蟾街道金象路109****中心3楼****服务区11-12号窗口 |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市泸****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 **嘉明镇 | **** | ******公司 | 整治左右干渠渠首;整治、**干支斗渠12条合计21.83km,其中:整治干渠2条长7.662km,整治支渠5条长4.335km,**支渠4条长8.629km,整治斗渠1条长1.204km;**末级渠系30条长9.36km;建设渠系建筑物209座;**巡检道路长1.01lkm;建设灌区用水量测和灌区信息化。 |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省施工场地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修订版本)》等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淤泥晾晒设置围挡,做好防雨、防风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 (3)固废:主体工程剩余弃渣可用于平整临时道路;剥离表土全部用于表土回覆;建筑垃圾弃至嘉明镇已建建渣弃渣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除部分回收利用外,剩余部分堆放达到一定量时及时****垃圾场处理,同时废旧设备由相关废品收购处收购。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排放达标且不扰民。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化粪池、搅拌机清洗水池、洗车废水沉淀池、洗车槽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6)生态环境和环境风险:避开雨季,选择枯水期采取围堰施工,做好施工导流及围堰排水工作,保护鱼类**;开挖表土用于回填、绿化覆土等综合利用;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竣工后恢复占地植被;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平整土地,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