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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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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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荆环函〔2026〕3号
****分局,各环评机构及相关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强化环评文件审批和环评机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公司等环评机构未对环评文件从严把关,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政策相符性分析、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建设项目概况描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环评文件未通过专家技术评估,影响审批效率,对此进行通报(具体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环评机构要以****公司和******公司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为警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完善质量审核制度,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决抵制内卷式竞争、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环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分局要进一步强化环评审批监管,在受理和审批环节做好环评文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工作,紧盯较易引发环评文件质量问题或其他弄虚作假的环节,发现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断提高环评审批质量。
(三)我局将常态化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清理整治,持续强化环评文件受理审查和常态化复核监管,加大对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
附件:相关环评机构及编制人员名单
2026年2月2日
附件
相关环评机构及编制人员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机构 | 编制主持人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 1 | **县****公司**县****填埋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王丽娟 | 报告书未充分论证项目建设与《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符性;遗漏工艺水平衡分析;未提出运营期防渗层破损修补、渗漏控制、防止污染扩散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施工期废水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不明确;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不符合相关导则要求。 |
| 2 | **市****公司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李燕燕 | 报告书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证不一致;生活废水执行排放标准错误,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的可行性论证不足;未调查核实租赁厂址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未给出原辅料质量标准及进厂原辅料负面清单要求;未开展地下水包气带现状调查,不满足导则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不可信;压滤废渣性质不明确,作为副产品外售的可行性论证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