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郊学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裕南街街道都江路与**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960m2,36个标****学校,包含24个小学普通班,12个初中普通班,容纳学生数量为1680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5194.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203.13m2,地下建筑面积3991.09m2,计容建筑面积28618.06m2,不计容6576.16m2。本项目主要建筑单体包括教学楼、配套建筑、综合楼、垃圾站、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田径场、****广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照明、室外消防工程、围墙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实验废气经实验台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排风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垃圾站恶臭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设备、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食堂燃烧废气随油烟一起通过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实验废气、地下车库废气和食堂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垃圾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实验废****设备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一般减振、新风热回收机组安装消声器、报告厅空调室内机安装消声器和消音箱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9724 通讯地址:**市****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