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郊学校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天心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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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1-30

项目名称

南郊学校

建设地点

**省**市**区裕南街街道都江路与**路交叉口西南角

公示日期

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960m2,36个标****学校,包含24个小学普通班,12个初中普通班,容纳学生数量为1680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5194.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203.13m2,地下建筑面积3991.09m2,计容建筑面积28618.06m2,不计容6576.16m2。本项目主要建筑单体包括教学楼、配套建筑、综合楼、垃圾站、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田径场、****广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照明、室外消防工程、围墙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实验废气经实验台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排风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垃圾站恶臭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设备、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食堂燃烧废气随油烟一起通过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实验废气、地下车库废气和食堂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垃圾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实验废****设备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一般减振、新风热回收机组安装消声器、报告厅空调室内机安装消声器和消音箱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师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采用餐厨垃圾专用桶暂存,每日由定点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不混入生活垃圾站内;沉淀污泥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清掏;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和其他沾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废弃药物、废纱布、废棉签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执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其他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9724

通讯地址:**市****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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