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集团(赤****学校)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赤岭路街道佳园路与理工路交汇处 |
|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30日-2月5日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学校,共计27个班,其中,小学18个班,45人班;中学9个班,50人/班,规划学生数为1260人。规划净用地面积22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303.24平方米。项目属于教育类公共服务配套,具有较强的公益性。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教育**布局,夯实基础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完善****区综合配套设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市教育改革创新;有利于为赤岭片区打造创新人才高地提供支持。本项目无负面社会影响,具有良好社会效益。 ****实验室开设基础化学实验课程,涉及化学试剂的配制与使用,仅对初三学生提供。目前,项目场地内已完成三通一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全面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对施工现场采取围挡、洒水、物料覆盖等抑尘措施,严格管理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装卸扬尘、施工扬尘;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环境污染;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隔声屏、选用低噪设备和减振设施等降噪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绿化。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机动车尾气、环保垃圾站臭味。实验室操作台设侧吸式集气罩,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排放。地下车库尾气通过加强通风、自然扩散。垃圾站采取密闭措施,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管网,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第二遍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开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3)通过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4)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转运。食堂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实验废物为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沾染性废弃包装物、实验室高浓度废液和过期化学试剂。保健室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药品、废棉签纱布。各类危险废物根据属性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须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实验废物应严格按照《****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湘环发〔2021〕12号)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9724 通讯地址:**市****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