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结果公示
****公司受****的委托,对 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1月12日
三、招标范围:
| 包号 | 材料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 A | 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评标日期:2026年2月2日上午9时00分
评标地点:****公司东楼三楼308室
评分办法:合格制
评标结果:废标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2月2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 47 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化工制品科 0375-****733 邮箱:****@qq.com
业主:平顶****公司
地址:**省**市建设路东段 631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1812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牛先生 0375-****871
电子邮箱:****@163.com
财务电话:0375-****620
财务邮箱:****@163.com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159****0605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103
****集团审计部:037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