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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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