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和《**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 公开公平、规范专业、属地管理、动态调整 原则,遴选一批可承接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机构,为实施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发放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二、遴选要求
面向****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如: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未参与消费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医**点资格的机构),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业务范围含老年人能力评估,无违法违规记录,场地设施设置符合我省规定标准,具有完善的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财务资产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规定。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抽查。
三、资质要求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评估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医护背景人员比例不低于40%,评估人员需****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及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相关评估工具,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准确执行评估流程。
(三)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封闭的评估室,功能分区明确,环境整洁、安静、光线充足,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配备评估所需设施设备,满足集中评估与上门评估双重需求。
(四)建立完善的评估工作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隐私保护制度,尊重被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估对象个人信息;不承接与评估结果相关联的养老服务业务,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的养老机构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机构自愿报名,凡报名机构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本次遴选的有关规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报名机构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次遴选不组织现场答疑,不接受未入选报名机构的查询,也不对报名机构未入选原因做出解释,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方式:向****申请
3.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评估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从业情况说明。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5)评估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评估机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质审核
县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行公示,并纳入**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联系方式
****:035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