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汇宁时代江门储能电站项目等)的批后公告

审批
广东-江门-新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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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电站项目等)》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2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电站项目等)》。******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电站项目等)》。

二、批准时间

2026年1月23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落****门市**区古井镇南朗村、**村、官冲村,共9个地块,总面积6.7904公顷。根据**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7491公顷,其中园地1.8202公顷,林地2.0859公顷,农村道路0.1600公顷,坑塘水面2.6023公顷,沟渠0.0567公顷,设施农用地0.0240公顷;建设用地0.0413公顷,为WTR04涉及的村庄独立工业用地,实地为草地,不属于违法用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6.7904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其中供电用地3.1245公顷,供燃气用地0.7228公顷,工业用地2.5408公顷,广场用地0.4023公顷。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清单(试行)》,本方案中****电站项目属于第3种情形中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留用地属于第5种情形中的村留用地;****集团****公司珠**区域干线输气管道**分输站、古井能源清管站属于第1种情形中的供燃气设施;****宋代杨太后陵墓保护修缮项目属于第2种情形中的文物保护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置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6.7904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符合空间管控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区落****规划局部图

2.**市**区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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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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