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非诉)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专项法律服务(非诉)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专项法律服务(非诉)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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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80国拨 89自筹 80国拨+自筹】
需求单位对被执行人一、二持有有效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目前被执行人一、二因缺乏债偿能力。为确保执行案款顺利执行到位且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现需要通过由需求单位法务人员在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中代理其衍生新的诉讼案件扩大债偿责任能力的责任主体。
为依法保障需求单位法务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在代理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以及所其衍生新的各类诉讼案件工作顺利进行,故拟聘请外部法律服务机构指派专职执业律师配合、支持需求单位法务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从事法律咨询、证据调取及财产线索查找等专项(非诉)法律服务工作。
谈判采购
1家,100%
本着为甲方利益最大化,围绕需求单位与被执行人一、被执行人二买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以及其衍生新的各类诉讼案件从事法律咨询、证据调取及财产线索查找工作(证据调取及财产线索包****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两种方式),保障需求单位诉讼代理人在代理买卖合同强制执行案以及所其衍生新的各类诉讼案件工作顺利进行。以上法律咨询拟暂估数量50小时,证据调取拟暂估数量30件(份),财产线索查找拟暂估数量100条(件、个、份)。
其中证据调取的单位数量“件”“份”是指有独立形式、独立内容并能单独证明某一待证事实的证据材料,如一份合同、一份工商企业档案等,具体以《法律服务内容需求确认单》所指明的为准;财产线索查找的单位数量“条”“件”“个”“份”是指代一件内容独立、信息完整,能够指向或帮助定位一项特定财产的信息单元,****银行/微信/支付宝账号名下的货币资产、一套房产、一辆车、一家公司股票、一种基金/理财产品/债券、对同一债务人所持有的同一性质的到期债权(应收账款)、一套贵金属及贵金属饰品(如黄金首饰或金条)、一部手机、一台电脑等,具体以《法律服务内容需求确认单》所指明的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市、**省、**省、**市、**省等各地
2.4.1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指派的执业律师应当在资质要求、职业道德及伦理、执业范围及从事行为应当符合《律师法》《****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确保为需求单位尽到忠实、勤勉义务以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代理服务事项。
2.4.2根据需求单位诉讼代理人书面指令接受从事法律咨询、证据调取及财产线索查找证实等工作,****法院或需求单位书面指定时效)内向需求单位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馈。因非需求单位原因导致延迟、推诿以及无有效反馈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4.3乙方应当对代理甲方本案件业务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4.4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指派的执业律师必须严格保守为需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时接触或将要接触所可能涉及的国家秘密以及需求单位的商业秘密,供应商已经明确知悉泄露国家秘密或需求单位的商业秘密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因此发生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但保密事****机关解密或已经被一般国民社会公众领域所知悉的则免除供应商与之相对应的保密义务。
2.4.5在任何情形下乙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代理服务事项通过转委托等方式委托他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所指派承办本案的律师,同时乙方所指派的执业律师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事务所。
2.4.6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指派的执业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法》《****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乙方及乙方所指派的执业律师均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一方委托代理人为其从事诉讼/非诉讼(仲裁)代理事务、法律顾问事务、法律尽调等常年或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在本合同订立、履约等过程中禁止乙方为全部的被执行人及其具有股权关联、行政管理关联、中介服务关联的单位或个人(包****公司、总分公司、自然人或法人股东等具有直接股权关系或如实际控制人、股权代持等具有间接股权关系;如对全部的被执行人具有上下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管理关系;如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会审计、法律服务、鉴定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等中介服务关系;全部的被执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担任委托代理人为其从事诉讼/非诉讼(仲裁)代理事务、法律顾问事务、法律尽调等常年或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71不收取 □100.00 □200.00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开 户 行:****科技园支行
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711********00041206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备注视为未缴纳)
电子发票于应答截止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于平台预留邮箱中(上传缴费凭证时一并提交开票信息)
**时间: 2026 年 2 月 2 日 17 : 00 — 2026 年 2 月 6 日 12 : 00
电子版采购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加急标书代写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 30加急标书代写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谈判采购****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王庄路1****广场A座27****采购中心
联系人: 忻芷卉
电话: 010-****3116
电子邮件: xinzhihui01@thtf.****.cn
无
对采购文件异议请书面实名同步提****中心异****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受理邮箱:tfgfjczx01@thtf.****.cn
采购单位: ****
202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