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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省**市企石镇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分局:
《关于报审**省**市企石镇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省**市企石镇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900-04-01-75367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路、环企大道、企桥路、**中路**5处智慧立体停车库共1040个停车位;智慧化改造非机动车道55km,并设置路内停车位2000个;公共视频监控补点建设,共有450个点位(配置红外网络高清球机和网络枪式人脸摄像机等);对辖内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包括:宝源路、康华路、旗峰路、塘边路等共计34个路段,**150套智慧感知终端(含高清人车球机和人车识别枪机),**13个智慧化标准路口和配套智能化后台存储终端设施改造。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2558.4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060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3.30万元,预备费用1074.21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省**市企石镇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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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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