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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5963XH | 建设单位法人:黄兆辉 |
| 施小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溪镇工业集中区 |
| 精密铸件数字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129444 纬度: 30.501389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0 |
| 宁环审批〔2024〕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5963XH001U |
| 2020-08-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5963X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5963X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403MAEJ22L348 | 竣工时间:2025-08-10 |
| 2025-09-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31kROd9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3000吨精密铸件 | 实际建设情况:阶段性产能:年产7800吨精密铸件 |
| 阶段性验收,部分设备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熔炼-制芯-砂处理-造型-浇注成型-开箱落砂-抛丸打磨-机加工-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熔炼-制芯-砂处理-造型-浇注成型-开箱落砂-抛丸打磨-机加工-检验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熔炼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耐高温布袋)+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造型、浇注、制芯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落砂、砂处理废气:三面围挡+顶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抛丸打磨废气:抛丸机封闭、打磨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地表水体。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车间内部,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建筑面积50m2),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建筑面积12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砂处理: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抛丸、打磨:抛丸机封闭、打磨废气自带废气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浇注、熔炼、落砂、造型: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造型、浇注、射芯: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地表水体。 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 固废:已建设一般固废间50m2,已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约12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
| 1、本项目废气要求:熔炼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耐高温布袋)+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造型、浇注、制芯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落砂、砂处理废气:三面围挡+顶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抛丸打磨废气:抛丸机封闭、打磨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 实际建设砂处理: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打磨:抛丸机封闭、打磨废气自带废气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浇注、熔炼、落砂、造型: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造型、浇注、射芯: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气筒编号调整,部分设备因位置摆放合并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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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6878 | 0 | 0 | 0 | 0.688 | 0.688 | / |
| 0 | 0.269 | 0 | 0 | 0 | 0.269 | 0.269 | / |
| 1 | 化粪池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间接冷却废水,混砂用水。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交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间接冷却废水,混砂用水。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交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 /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生产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相关限值要求;厂房外颗粒物组织排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砂处理、抛丸、打磨、浇注、熔炼、落砂、造型、射芯废气。 (1)砂处理: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抛丸、打磨:抛丸机封闭、打磨废气自带废气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浇注、熔炼、落砂、造型: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造型、浇注、射芯: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在2025年12月13日~15日验收监测期间: DA001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8mg/m3小于30mg/m3;DA002颗粒物最大浓度为5.4mg/m3小于30mg/m3;DA00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7mg/m3小于3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04mg/m3小于120mg/m3;DA004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5mg/m3小于3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98mg/m3小于120mg/m3,甲醛最大浓度为0.54mg/m3小于25mg/m3,酚类化合物最大浓度为0.180mg/m3小于100mg/m3。 |
| 1 | 低噪声设备 | 厂界噪声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中频电炉、喂丝球化机、砂处理自动线、射芯机、自动造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5~90dB(A)。 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在2025年12月13日~15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厂界北、西、东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7dB(A),本项目厂界东、西、北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地厂界南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5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7dB(A),本项目厂界南侧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已建设一般固废间50m2,已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约12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
| 1 | 编制应急预案 | 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表,应急预案备案号:341881-2025-111-L。 |
| 部分厂房和辅助用房依托原有自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部分厂房和辅助用房依托原有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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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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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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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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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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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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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