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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11993T | 建设单位法人:程安 |
| 艾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开发区**片区**冠****公司院内 |
| 除草剂可溶粒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8.881389 纬度: 30.718889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5 |
| 宁环审批〔2025〕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11993T003P |
| 2025-05-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11993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11993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403MAEJ22L348 | 竣工时间:2025-05-15 |
| 2025-11-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0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319uhd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 | 实际建设情况:阶段性产能:年产20000吨草甘膦可溶粒剂 |
| 阶段性建设,部分生产设备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为单纯物理混合过程,主要95%草甘膦原料、助剂、碳酸氢铵和硫酸铵经搅拌混合、熟化、造粒、流化床干燥及振动筛分合格后包装入库。 (1)投料 电动葫芦将袋装草甘膦原药吊送至无尘投料站进料口,解开包装袋底部扎绳,草甘膦原药靠重力落进料仓;人工再将碳酸氢铵、硫酸铵投至犁刀混合机;最后采用隔膜泵将液态助剂经密闭管道抽至犁刀混合机。碳酸氢铵、硫酸铵均为结晶固体,投料过程不会起尘。 (2)混合、熟化 待上述物料全部投入犁刀混合机后,开启搅拌,常温常压下充分混合20-30min,待分散均匀后出料。物料在混合釜内进行熟化,熟化前需往物料中添加少量水,添加水主要来自水膜除尘置换水、沉淀后的保洁水上清液和新鲜水,水膜除尘置换水中吸收氨在熟化过程大部分被吸附与物料中,自然堆码熟化合格后进入造粒工序,熟化过程碳酸氢铵释放一定量二氧化碳和氨。犁刀混合机为全密闭高效混合设备,搅拌混合过程不产生外溢粉尘。 (3)造粒 熟化达到造粒要求的熟料通过输送机输送至造粒机进行挤压造粒,通过电动挤成一定形状和粒度均匀的颗粒,造粒过程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密闭设备内进行。 (4)干燥 经造粒成型的物料送入振动流化床,在振动力作用下物料沿着床面水平向前连续运动,热风炉热风经管道直接鼓送进入流化床,再经筛板均布后同物料充分接触,烘干温度110℃左右,使湿物料中水分充分烘干。 热风炉工作原理:热风炉燃烧器点燃燃料天然气,在燃烧室内充分燃烧,高温烟气作为热载体直接加热风机鼓入的空气,热风出口直接连接流化床进风口,高温烟气直接与物料接触,最终与干燥废气一并排出进入废气处理装置。 (5)筛分 烘干物料进入高效筛分机进行筛分,符合粒径要求的成品可溶粒剂筛出进入自动包装工序,筛上物返回造粒机重新造粒。 (6)包装 根据客户要求,筛分合格的成品草甘膦可溶粒剂采用自动包装机进行不同规格分装,入库代售。包装工序采用全机械化密封操作不会产生粉尘。 | 实际建设情况: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为单纯物理混合过程,主要95%草甘膦原料、助剂、碳酸氢铵和硫酸铵经搅拌混合、熟化、造粒、流化床干燥及振动筛分合格后包装入库。 (1)投料 电动葫芦将袋装草甘膦原药吊送至无尘投料站进料口,解开包装袋底部扎绳,草甘膦原药靠重力落进料仓;人工再将碳酸氢铵、硫酸铵投至犁刀混合机;最后采用隔膜泵将液态助剂经密闭管道抽至犁刀混合机。碳酸氢铵、硫酸铵均为结晶固体,投料过程不会起尘。 (2)混合、熟化 待上述物料全部投入犁刀混合机后,开启搅拌,常温常压下充分混合20-30min,待分散均匀后出料。物料在混合釜内进行熟化,熟化前需往物料中添加少量水,添加水主要来自水膜除尘置换水、沉淀后的保洁水上清液和新鲜水,水膜除尘置换水中吸收氨在熟化过程大部分被吸附与物料中,自然堆码熟化合格后进入造粒工序,熟化过程碳酸氢铵释放一定量二氧化碳和氨。犁刀混合机为全密闭高效混合设备,搅拌混合过程不产生外溢粉尘。 (3)造粒 熟化达到造粒要求的熟料通过输送机输送至造粒机进行挤压造粒,通过电动挤成一定形状和粒度均匀的颗粒,造粒过程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密闭设备内进行。 (4)干燥 经造粒成型的物料送入振动流化床,在振动力作用下物料沿着床面水平向前连续运动,热风炉热风经管道直接鼓送进入流化床,再经筛板均布后同物料充分接触,烘干温度110℃左右,使湿物料中水分充分烘干。 热风炉工作原理:热风炉燃烧器点燃燃料天然气,在燃烧室内充分燃烧,高温烟气作为热载体直接加热风机鼓入的空气,热风出口直接连接流化床进风口,高温烟气直接与物料接触,最终与干燥废气一并排出进入废气处理装置。 (5)筛分 烘干物料进入高效筛分机进行筛分,符合粒径要求的成品可溶粒剂筛出进入自动包装工序,筛上物返回造粒机重新造粒。 (6)包装 根据客户要求,筛分合格的成品草甘膦可溶粒剂采用自动包装机进行不同规格分装,入库代售。包装工序采用全机械化密封操作不会产生粉尘。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草甘膦三条生产线原药投料粉尘经无尘投料站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干燥、筛分工序颗粒物、NH3一同分别进入1#、2#、3#“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装置处理,最终经3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2)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随干燥废气进入后续废气处理装置,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3)草甘膦可溶粒剂熟化、造粒工序NH3引入1#、2#、3#“水膜”装置处理。 废水:生活污水(4.0m3/d)依托冠宝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至****处理厂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噪声:厂房内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安装消声设备。 固废:一般固废(1)未破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2)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厂内回用。危险废物(1)4#车间西南侧内布置1处25m2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铺设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确保渗透系数不低于10-10cm/s。(2)破损废包装材料、地坪保洁水沉淀物、废机油经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1)**1座50m3初期雨水池。(2****公司1座200m3事故水池。(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草甘膦一条生产线原药投料粉尘经无尘投料站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干燥、筛分工序颗粒物、NH3进入1#“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随干燥废气进入后续废气处理装置,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3)草甘膦可溶粒剂熟化、造粒工序NH3引入1#“水膜”装置处理。(4)危废间内部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4.0m3/d)依托冠宝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至****处理厂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噪声:厂房内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安装消声设备。 固废:一般固废(1)未破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2)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厂内回用。危险废物(1)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4#车间西南侧,面积约25m2。已按照要求采用重点防渗。 (2)破损废包装材料、地坪保洁水沉淀物、废机油经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1)初期雨水池与事故水池合建,事故水池面积满足初期雨水收集池要求,且雨水管网已经接入,并设置切断阀。(2****公司1座200m3事故水池。(3)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阶段性建设,目前已建成1条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线;剩下2条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线暂未建设。危废间废气由无组织变化为有组织收集,有组织排放,新增1个一般排放口。初期雨水池与事故水池合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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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纳污水体水**。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产品工艺用水、水膜除尘装置用水、车间保洁用水、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冠宝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山门河,最终排入水**。 | 在2025年12月11日~12日验收监测期间: 废水总排口pH的范围为7.2-7.5; COD最大值为34mg/L,平均值为30.88mg/L,12月11日均值为29.72mg/L,12月12日均值为32mg/L; BOD5最大值为9.7mg/L,平均值为8.66mg/L,12月11日均值为8.93mg/L,12月12日均值为8.4mg/L; 氨氮最大值为4.31mg/L,平均值为3.80mg/L,12月11日均值为3.89mg/L,12月12日均值为3.70mg/L; SS最大值为15mg/L,平均值为13.5mg/L,12月11日均值为13mg/L,12月12日均值为14mg/L。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1)有组织 本项目生产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原药尘)。 危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有组织氨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规定,其中颗粒物从严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熟化、造粒、干燥、筛分、热风炉天然气燃烧烟气、危废间废气。 (1)投料、熟化、造粒、干燥、筛分:无尘投料站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干燥、筛分工序颗粒物、NH3一同分别进入“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熟化、造粒工序NH3引入“水膜”装置处理。热风炉天然气燃烧烟气直接随干燥废气进入后续废气处理装置,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危废间内部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NH3,加强收集,应收尽收。 | 1)有组织废气 在2025年12月11日~12日验收监测期间: DA001生产线废气(投料、干燥、造粒、筛分、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氨最大浓度为3.92mg/m3小于30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7mg/m3小于20mg/m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ND;本项目生产线废气(投料、干燥、造粒、筛分、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原药尘),氨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2危废间废气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2.90mg/m3小于100mg/m3,氨最大浓度为2.50mg/m3小于30mg/m3。本项目危废间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2025年12月11日~12日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22mg/m3,氨最大浓度为0.16mg/m3;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 1 | 低噪声设备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无尘投料站、犁刀混合机、造粒机、流化床干燥机、筛分机、自动包装机、天然气热风炉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5~90dB(A)。 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在2025年12月11日~12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 固废:一般固废(1)未破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2)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厂内回用。危险废物(1)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4#车间西南侧,面积约25m2。已按照要求采用重点防渗。 (2)破损废包装材料、地坪保洁水沉淀物、废机油经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1 | (1)**1座50m3初期雨水池。 (2****公司1座200m3事故水池。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初期雨水池与事故水池合建,事故水池面积满足初期雨水收集池要求,且雨水管网已经接入,并设置切断阀。(2****公司1座200m3事故水池。(3)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本项目租赁**冠****公司3#和4#生产车间,3#厂房主要布局1条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线、办公室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租赁**冠****公司3#和4#生产车间,3#厂房主要布局1条草甘膦可溶粒剂生产线、办公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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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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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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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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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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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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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