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日星乡央卡村2026年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西藏-日喀则-江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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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2

项目名称 **县日星乡央卡村2026年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县日星乡央卡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3.3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孔金秋
联系人 巴桑国杰 联系电话 136****5373
项目投资(万元) 140.20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无坝取水口1座;**管道1条,长度共计173.82m;维**塘1座;**沉砂池1座,分水池20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做简易沉淀后重新利用采取工人员生活废水做简易措施后通过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至制定的污水
其他措施:
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 废水和水质**浪费 有环保措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现场成立“防噪声扰民”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监督,2、场内、外运运输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最大限度的減少噪声。3.进入现场的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必须及时裝入场内,不得在人行道路上堆放。4、对施工现场场内的空地设施绿化带、美化环境。5、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大声喧闹,提倡文明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严禁超出工程征地范围,禁止滥占耕地、草地,限制人为活动破坏耕地、农作物及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对建筑物护坡、施工场地、临时便道进行植被恢复,植被盖度不低于 40%。
承诺:**** 孔金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孔金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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