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子湖路以西、**河道以北、月牙湖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成子湖路以西、**河道以北、月牙湖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
1项目背景成子湖路以西、**河道以北、月牙湖路以东地块位****开发区小米河头村北,地块中心坐标为:N39.889523°,E119.384206°,占地面积为:30497.35m2。地块四至范围:**成子湖路、南至**河道、西至月牙湖路、北至新忻河道。地块2016年之前为农田和村民养殖,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养殖对象主要为猪、羊、牛等;2016年地块北部养殖已拆除,**养殖停用后部分拆除;2020年11月地块进行招拍挂,****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因各种原因该地块土地手续未履行完全,地块除2021年在北部区域建设兴龙戴河雅园项目部外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2026年1月该地块规划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地块需重新进行招拍挂。。
地块未来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污染识别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活动)、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
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
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
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或历史监测数据是否表明有污染风险;
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现场踏勘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3地块调查结论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