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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2
| 项目名称 | 紫云自治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猴场镇猴场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龙 |
| 联系人 | 韦梦露 | 联系电话 | 186****569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医院新增射线装置运用。 二、建设规模 本次新增射线使用规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工作场所分区及布局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2.机房有效使用面积及最小单边长度均符合《放射诊断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3.机房大门上安装有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辐射警示标志,在候诊处醒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避免人员误入机房造成不必要的照射;4.按照规定设置动力通风装置;5.配备相应防护管理人员及个人防护用品;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外照射,可屏蔽材料加以屏蔽,故不考虑放射性“三废”处理。 | ||
| 承诺:**** 王小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小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