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韶关市正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40万吨含锌物料综合回收暨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韶关-仁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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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年处理40万吨含锌物料综合回收暨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2-02


根据****年处理40万吨含锌物料综合回收暨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处理40万吨含锌物料综合回收暨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县**市**县周****园区(原名广****工业园)XZ0-5地块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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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处理含锌物料40万吨,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的危险废物22万吨(含自产6.5万吨),列入《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中的工业固体废物18万吨(含自产3万吨)。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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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煅烧烟气、燃烧废气、含尘废气、酸性废气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分别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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