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2 17: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涵东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涵东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 **省**市**区白塘镇后宫村、集奎村 | **** | **** | 在**涵东110kV变电站内扩建1台50MVA主变,建设10kV出线间隔12个,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和系统二次工程,拆除一座有效容积15m3的原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项目总投资12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扬尘主要为基础开挖、回填、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采用定时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对土石方采取遮盖、适时洒水、及时回填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使用商用混凝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 废水主要为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①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 ①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②运营期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四、固废废物处理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①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②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电磁环境 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六、生态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组织施工,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减少弃土弃渣量,弃方合理利用,临时堆土合理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影响环境。施工结束后及 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及时恢复原貌。 七、环境风险管理 项目用地位于现有涵东110kV变电站用地红线范围内,不新征占地,拆除原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15m3),**1座有效容积25m3事故油池,对主变压器 底部周边范围、事故油池及专用集油管道均按相关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 |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4-****9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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