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轨道交通智能巡检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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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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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对****运营轨道交通智能巡检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1

****运营轨道交通智能巡检系统采购项目

1

683.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安装在轨道电客车上的智能巡检系统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若业绩合同中未完整体现上述核心信息,投标人应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复印件,该补充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二)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以快****公司)或现场送达递交给本项目公****公证处,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时30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标书代写

收件地址为:**市婺**双**街533号,****公证处、收****公证处 陈义哲(联系电话138****97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主****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签收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为准,并在快递箱外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注明代表手机号等),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的,则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一室)。标书代写

六、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开标将于2026年3月6日9时30分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开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八、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2、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它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政府采购活动。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官网(http://www.****.net)。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金义东公路88号轨道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0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婺**腾马产业园A幢4楼

传 真:/

项目询问联系人:叶生威

项目询问联系电话:159****2043

项目质疑联系人:贾健美

项目质疑联系方式:151****9130

注:本采购文件时间以**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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