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台食品机械设备项目(阶段性)

审批
安徽-滁州-天长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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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81MA2NNTL42E陆广兰
王总**省**市**市
**省**市**市万寿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5万台食品机械设备项目(阶段性)****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32-C3532-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省**市**市 万寿镇工业集中区
经度:119.0759 纬度: 32.71908******分局
2022-06-10
天环〔2022〕109号****1181MA2NNTL42E001X
2024-06-012000
10****
****1181MA2NNTL42E****
****1181MA2NNTL42E******公司
****0105MA3M45GMXB2024-08-01
2024-08-152024-08-28
2025-11-192025-12-16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5万台食品机械设备项目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食品机械设备零部件:喷嘴3万件、刮刀2万件、碟片2万件、磨针8万件、磨盘100套。
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下料、机加工、焊接、喷砂、打磨下料、机加工、焊接
阶段性验收,部分工艺尚未布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切割、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简高排气简排放,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捕及的废气须达标排放,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要求。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淬火、喷砂工序未建设,油雾废气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经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阶段性验收,部分工序未布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并已经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排污许可登记编号:****1181MA2NNTL42E001X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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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处理。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的检测结果为7.4、7.5;SS日均浓度分别为39mg/L、41mg/L;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32mg/L、131mg/L;NH3-N日均浓度分别为9.12mg/L、9.0mg/L;TP日均浓度分别为0.72mg/L、0.73mg/L;TN日均浓度分别为17.0mg/L、16.7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淬火、喷砂工序未建设,油雾废气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经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19mg/m3、1.18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4.0mg/m3;厂区内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2.59mg/m3、2.63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6.0mg/m3;厂界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368μg/m3、366μg/m3,监测结果均低于0.5mg/m3;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减震、隔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第一天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54~57dB(A);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第二天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措施和综合利用途径。 已按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措施和综合利用途径;生活垃圾、废砂轮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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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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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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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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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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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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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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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