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小源坑瓷土矿普查
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探出公告〔2026〕1号
为促进矿产**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省**县小源坑瓷土矿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一)勘查项目名称:**省**县小源坑瓷土矿普查;
(二)勘查矿种:陶瓷土;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不动产权证书(探矿权)权利期限开始之日起算;
(四)面积:4.228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精确面积以后续勘查登记为准);
(五)起始价:13万元;
(六)出让收益率:陶瓷土原矿产品3.1%;
(七)勘查工作程度:空白地。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地址:**省**市**区长干东路203号;
网 址:****(网址:https://zrzyj.****.cn);
联系人:郑先生,徐先生;
电 话:0559-****818,****468。
(二)交易平台:**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地 址:**省**市**区**新区**路2588号要素市场A区6层
网 址:https://kq.****.com/KQTPFrame/frame/pages/guide/guide.html
系统操作咨询热线:0551-****3132。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6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2月3日9时至2026年3月6日16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需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具体操作步骤见**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录页(https://ggzy.****.cn/ahggfwpt-zhutiku)操作流程指引。
(2)意向竞买人登录****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s://hy.****.com)进入矿业权专区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省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附件4,同步发布)。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4.银行保函注意事项
(1)须意向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益人为****;
(2)保函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大写)(¥ 130000 元);
(3****银行保函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银行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登录****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https://hy.****.com)进入矿业权专区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至2026年3月6日19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银行保函的,通过资格审查成为竞买人。由****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提供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地点和流程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3月9日9时至2026年3月20日15时00分止。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3月20日15时04分开始。
2.竞买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s://hy.****.com)进入矿业权专区进行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省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华人民**国自然**部网站、****网站、****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出具《出让公示无异议证明书》,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出让公示无异议证明书》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成为竞得人。
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出让人有权提取本次竞买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二)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占用费)缴纳、地质资料汇交、查明的矿产**储量统计信息填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相关义务。
(三)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确认,充分了解出让范围内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土、水土保持、文物、光缆、电力、水利设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须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自《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须按地质勘查规程、规范和标准编制勘查方案,并报****审查。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七)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国自然**部网站、****网站、****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除软件服务费以外的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竞得人无须承担本项目的软件服务费。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9-****818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559-****017
十四、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3.竞买声明
4.**省矿业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