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213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县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四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市**区兴洲北街再就业楼9# | 166****5975 | ****8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1 | 智慧黑板 | 教学仪器 | 希沃 | BH86ED | 50 | 24296 | ****800.00 | ******公司 | 是 | 中型企业 | 是 | CQC257****0881 | 2030-11-04 | 是 | CEC2022ELP****0230 | 2027-03-02 | / |
标段名称:四标段(重新招标)
| ******公司 | 81.46 | 第三名 |
| ******公司 | 86.29 | |
| **** | 87.86 | 第一名 |
| ****公司 | 84.45 | 第二名 |
| ******公司 | 77.16 |
六、评审专家名单: 孙志远(组长)、谢慧菊、李艳宁、范学成、刘小滨
采购人代表: 沈生明、鲍吉山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8222.00元。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1.5%向中标单位收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6年0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标段****与******公司同时提供(希沃)品牌因****排名第一则******公司在中标候选人推荐时不予推荐。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县建设路
联系方式: 0955-****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中心B座
联系方式: 0951-****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
电话: 0955-****8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华宇、顾晓雪
电话: 0951-****073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标段.pdf |
《本国产品标准声明函》
|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
代理机构 : ****
发布日期: 2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