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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迁改扩建)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常平镇卢屋荔园工业一路3号102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程位于**省**市常平镇卢屋村卢屋**路16号101室,由于现有厂房租期将至,企业决定迁移,故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扩建内容为: (1)由“**省**市常平镇卢屋村卢屋**路16 号101 室”搬迁至“**省**市常平镇卢屋荔园工业一路3号102室”; (2)增加投资额100万元; (3)增加生产塑胶配件34t/a、五金配件30t/a; (4)新增卧式注塑机等一批生产设备; (5)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高空排放”改造为“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迁改扩建后位于**省**市常平镇卢屋荔园工业一路3号102室,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4°1′42.634″,北纬22°56′22.744″。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981m2,建筑面积981m2,年产塑胶配件62t、五金配件12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18m;拌料、碎料、打磨工序加强车间管理,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 公示时间 | 2026-02-02 |
| 联系人 | ****环境局常平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2218 |
| 通讯地址 | **市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