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新医路87号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 | ****机械加工建设项目 | **市灞****工业园区9A号 | **天光****公司 | 本项目位于灞****工业园区9A号厂房内,主要购置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锯床,焊机等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年加工非金属(C-C)件100吨,金属零部件1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5万元。项目已取得西****研究院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的函(市评估函〔2026〕13号)。 | (一)项目非金属件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金属加工件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湿法切削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环评分析,颗粒物(碳黑尘)有组织及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废金属料外售,不合格品外售或者返还厂家,焊接及切割粉尘,焊渣及****公司处理,除尘器收尘,设备收集槽收尘定期外售原料厂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029-****6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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