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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如下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公司联合体参与投标。三家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是否可以。
回复:可以。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及定标,详细评审标准内,投标人荣誉要求,原文件内容为: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过地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或同类称号的得 2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类似 “优秀建筑业企业”或同类称号的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疑问1:“优质建筑业企业”是否可以作为“优秀建筑业企业”同类称号。疑问2:我单位获得过市级“优质建筑业企业”,(2024 年 2025年度)两个奖,不同年度的奖项是否能累计加分至满分 4 分。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
问题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过地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或同类称号的得 2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类似“优秀建筑业企业”或同类称号的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公司具有两个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本项是否可得满分 4 分标书代写
回复:两个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必须为不同年度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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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