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民政局面向全区范围征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区行政区域内申请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工作。
(三)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
(四)服务期限:2026年2月至2026年12月
二、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务(经营)范围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内容。
(二)人员配置: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其中具备医护资质或专业评估师资质的评估人员不少于2人。评估人员需****中专)及以上学历,需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专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并取得学业合格证明,能够准确理解评估指标内容,熟练掌握评估操作要求,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相关行业领域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三)信用记录:机构及评估人员近1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良好。
(四)独立性要求:具有独立、专业的评估场地,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温度适宜。参与项目的评估机构不得承接与本项目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相关的业务,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覆盖的养老服务,确保评估活动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五)制度要求:具备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隐私保护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妥善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及个人隐私;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并承担因评估结果失实引发的相关责任。参加本项目的评估机构,签署诚信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六)其他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前已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的本辖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服务协议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可直接承接本项目相关服务。
三、征集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评估的单位,请于2026年每月7日前,将以下材****民政局223室。咨询电话:0351-****46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申报表(附件)。
2.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评估人员资质证明。
4.其他印证资料(评估经验、优秀单位等)。
(二)确定名单。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入选本项目评估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