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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急函〔202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委: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总体部署,2025年我委组织专家对第六批建设的国****示范区****示范区)进行评估。经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确定**市**区等93个县(市、区)为国****示范区(名单见附件)。
****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强化多部门协同,推动政府、行业、单位和个人落实好四方责任,持续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保障与长效机制,巩固和优化慢性病医防融合协同体系,构建共建共享健康支持性环境;****示范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辐射带动区域内慢性病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各示范区在慢性病综合防控方面要切实发挥创新引领作用,高标准完成慢性病防治相关目标任务;强化多病同防同治,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吸烟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强化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危害;要强化创新技术应用,提高慢性病管理服务效率,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第六批国****示范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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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