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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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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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市**区塘雅镇下**村等5村百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三年承包经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590.00 元/亩/年 | 出租面积
约54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0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2-09 |
出租标的地址
| **南货场东侧,东孝街道和塘雅镇交界处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719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发包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装修情况具体以现状为准。 5.竞买方报名前需仔细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明确招租标的范围,对标的进行详细的了解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际出租位置、标的指向、面积、标的是否通水电以及能否通水电等),上述相关内容事项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发包方为准。 6.本次标****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与报名、竞价、交易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标的缺乏正确认知、理解以及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 7.遇政府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国家政策法律等需要收回或拆除标的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标的,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或相关单位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标的,费用自理。承包方依法享有补偿。 8.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百亩方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样稿)执行。 9.现场联系人:陈女士 138****9621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8****9621 |
| 联系地址 |
**省**市**山旅游经济区赤松镇石牌村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90.00 元/亩/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挂牌单价:590元/亩/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首年承包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发包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承包费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包期内承包费不递增。 |
出租用途 |
以水稻种植为主,承包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种植违法作物及有损耕地的作物;不得施用对土壤有破坏性的肥料、农药和其他物。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承包费的20%,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包方交纳至发包方指定账户。 2.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底价为首年承包费单价(单位:元/亩/年),首年预缴成交土地承包费用=成交每亩单价×540亩(首年实际土地承包费用根据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并在第二年承包费用中进行多退少补)。 3.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承包方与发包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费,合同起算时间按照发包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4.本次发包土地面积约540亩(约合36000平方米),为水田,水田内灌溉管道、排水沟、生产路均已建设,表面种植士已铺设。水田区域平坦开阔,便于开垦、灌溉系统布局和机械化耕作。但两侧铺设有高压电线,对无人机等空中作业有一定限制。估价对象四至。东:沟架;南;道路;西;港昌街;北:中央大道。区域内目前主要有中央大道、港昌街、东黄线等市政道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优,道路分布一般,有528路公交车经过附近(以上摘自评估报告) ▲5.本次发包标的以水稻种植为主。若承包方需要更改用途的(除上级部门要求更换农作物的外),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承包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土地是否适合承包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包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包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方对已获得经营权的土地自主经营,独自享有经营收益,独立承担经营风险。 ▲6.承包方须在承包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包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用途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包方承诺独立承担,发包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改造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标的土地以现状资产和配套设施对外公开承包,由于泄洪渠还在施工,具体交付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预计交付时间在年后)。 8.承包期间,承包方生产经营及使用土地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任何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由承包方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具体以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9.承包土地区域内发包方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电力、供排水等)以及现有农业观光设施、设备可由承包方无偿使用,承包方需做好日常维修、维护、更换、更新等,日常维修、维护、更换、更新等产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0.发包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承包方承包标的后需进行规划、改造的,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发包方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承包方不得在标的土地上随意搭建建筑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负 11.标的发包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最终面积以实地现状为准。承包期内,承包方对土地有妥善使用及承担日常维护与修缮责任。 12.承包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包土地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承包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擅自对发包土地进行转包、分包、调换使用。 14.合同中除承包方相关信息及“承包费价格”“交付日期”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5.其他未尽事项参见《百亩方项目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样稿)。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7.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交易所账户,该保证金按照出租方函件办理退付。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签订及成交款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做违约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579-****719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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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2.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3.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下载预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