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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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 51.20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2-02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2-05
项目负责人: 王驰洋
联系电话: 010-****3064-8008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010-****3064-8005
联系人: 任经理
联系电话: 139****3301
账户名称
| ****公司 | 银行账户
110********605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拟处置新HB9R75车辆 |
资产类别
| 车辆类 | 标的所在地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评估机构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评估值(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项目踏勘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3301。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递交**产权。 2、标的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担保。 3、其他详见**产权备查文件。 |
车辆类
资产一
车牌号码
| 新HB9R75 | 车辆识别代码
JN8AY2DB3N****808 |
车辆类型
| 客车 | 品牌型号
平纳克尔5552CC越野乘用车 |
排量/功率
| 5552ml/298kw | 使用性质
非营运 |
登记日期
| 2023-03-01 | 行驶里程(以实际为准)
41293km |
车身颜色
| 白色 | 燃料种类
汽油 |
标的描述
| 行驶里程:41293km(以实际为准)。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地区**县神湖东**、美丽峰路西**冲乎尔****公司(207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贺湘江 | 成立日期
2021-07-29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4321MA79HBL398 | 经营规模
大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管理;水文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办公室会议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009563N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07-0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公司2025年第七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0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2-05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产权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2.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4.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相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产权提交挂牌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企业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自然人需签字按捺手印)。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在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挂牌条件要求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同时,须按照如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过户地不限,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转让标的。 (3)受让方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0天内与转让方完成车辆的交接及过户手续,否则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该车辆。标的车辆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过户时应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办理。 如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增值税率为1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和相应增值税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6)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于**产权备查)。 (7)同意**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5.3612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