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园投〔2026〕1号)及附件收悉。因红线调整,面积扩大,项目投资额大幅增加,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三期)。
二、建设地点:**县浔中镇后所村、雷峰镇朱紫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约12.7506公顷。项目主要建设主干路:县道349北段、县道349南段、东**业大道;次干路:后朱路、后朱工业大道、后朱西路、后朱中路、后朱南路;支路:横二路、横六路、横九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35米,道路总长4835米,采用沥青混泥土路面。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112.86万元,其中**工程费2737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12.96万元,基本预备费2526.8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
六、建设期限:2026年1月至2029年1月。
七、建设性质:**。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本项目属于低风险等级,可以实施建设。
九、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局重新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62025XS****597号);****公司重新编制的《**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原批文《****关于调整**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德发改审〔2023〕349号)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初步设计、概算书修编,并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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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
|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水利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