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关于施工要求第10条调整为:竣工结算:①按复审单位(若有)的咨询成果报告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 依据。招标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将交由审 计单位对该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承包人应有足够的专职造价人员全程进行 核对。如因承包人资料提供不及时等原因以及造价人员安排不当造成竣工结算 时间拖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若审减率>8%,则超出 8%以上部分的审减金 额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审减率=结算审减金额/施工单位报送结算金额×100%)。②如承包人报送结算金额超过合同价,超出合同价部分审减率>15%[审 减率=结算审减金额/(承包人报送结算金额-合同价)×100%],审核费用 (含合同价内审核部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中心港雨水排口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271,629.45
项目地点: **园区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2-10 14:30
评审地点: **园区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尹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23-****6051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2-03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2-10 09: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近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