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江****学校**分校)用车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300,000
项目地点: **市**新区学成路2****学院内)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2-10 10:00
评审地点: **市**区河滨街道观澜路恒大悦澜湾南门办公楼三楼305开评标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袁远
联系人电话: 159****0575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2-03 0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2-10 00: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采购”网(www.****.cn)、**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