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2日
4、评标日期及地点:2026年2月2日15时30分在**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3室
二、成交信息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1 | ****2026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 **** | **省**市**区七一路海鲜市场2号商铺 | 215 | (元/户/套)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大米 | 高氏禾田 | 10kg | 1 | 86 | |
| 2 | 面粉 | ** | 10kg | 1 | 46 | |
| 3 | 食用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 | 金龙鱼 | 5L | 1 | 83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韩玲(组长)、王小庄、张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计取3655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行署路3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379-****2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5室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9-****1181
电子邮箱:****@163.com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2603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