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和****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和****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汽车用锻件、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等生产线技改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汽车用锻件、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等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汽车用锻件、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等生产线技改项目
(2)项目地点:**市千灯镇景唐南路389号
(3)项目所属行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4)项目内容:拟总投资5000万元,购置压铸机、A2快速压铸机、CNC(S500)等设备共约111台/套,同时淘汰设备约171台/套,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原委外机加工工段现部分改为自行加工并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技改后可提升生产安全及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产能不变。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表
(2)环评报告表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130****9696
联系人:邱永元
联系地址:**市千灯镇景唐南路389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0512-****6658
联系人:钟工
地址:**高新区珠江路117号5幢(B座6F)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