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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450号部分房屋租赁 | ||
| **** | 挂牌价格106.359000万元(首年) | |
| **省 - **市 **区 **市**区**路450号 | ||
| 2026-02-02 至 2026-02-13 | ||
| 4699.91 | 出租用途商业、办公 | |
| 5年 | ||
| 资产非空置原使用人合同未到期 | ||
| 本标的以现场看样为准,照片和相关披露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方应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查勘 | ||
| 有权属证明 | ||
| 招租方现状租赁 | ||
| 否 | ||
| 招租方就招租房屋用途、租金支付方式、招租房屋交接、免租期、装修或改建要求、原承租方费用补偿等事项设置交易条件如下:租赁用途为商业、办公;招租房屋现状租赁,租期内产生的修缮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付款期限要求为第一年年租金按照实际成交价,****交易所结算;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半年付,年租金年递增1%。其他交易条件:租赁保证金3个月成交租金,由产交所结算。保证金金额****487.50元为首期租金****590.00元+租赁押金265897.50元(3个月成交价租金)+履约能力保证金¥500000.00元。 | ||
| 租赁期内,****政府规划及上级要求,可能会提前收回房屋 ;招租房屋现状租赁,租期内产生的修缮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该房产系出租方通过司法程序取得,房屋前期存在纠纷。截至挂牌之日,标的房屋有现使用人投入的经营设备、设施,残值,若原使用人未竞租成功,需新承租人承担;该处资产目前存在原使用方,并存在大量次租租户,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面临现使用方及次租户的接续管理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接续、原使用方预收次租户的租金追索等,招租方不承担原使用方与次租户之间的任何债务及纠纷。出租方以资产现状出租,摘牌承租方不得以次租户已向原使用方预缴租金或其他纠纷导致租金收取困难等为由向招租方要求租金减免、租期**、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意向承租方务必做好现场踏勘及调研工作,充分了解房屋相关情况,摘牌后不可因房屋存在任何历史遗留问题而拖延租赁合同签订;为确保承租方具备履行合同、控制现场的能力,本项目在常规租赁押金之外,增设“履约能力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此款项需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并支付,由产交所结算;若因承租方自身不具备排除妨害能力,导致在交付日未能接收房屋、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房屋租赁押金、履约能力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挂牌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最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 | ||
| 以下资格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和审核,并由招租方出具符合资格条件的书面证明,意向承租方须持****交易所报名:1.竞标人必须为法人主体; 2.竞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竞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竞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3. 竞标人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及拖欠租金行为。 | ||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交易所意向方登记受理操作指引》以及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招租单位至招租资产现场看样,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00****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30****交易所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署和价款结算等手续。 4、确定承租方后,招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招租资产。详见:承租报名材料。 5、网上报名按《****交易所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管理规定》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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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 网络竞价 | ||
| 1,829,487.5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收款单位(户名): ****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532********071****21731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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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向受让方是境外投资者,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外汇资金结算,请最迟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联系青交所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帐。信息披露期满 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未尽事项,详见《****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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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公司(企业) | 法定代表人潘金元 | |
| 潘经理 | 招租方联系电话159****7009 | |
| 丑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2-****893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qdcq.net |
| **市**区**路156****中心9号楼15层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