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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1MA8PLMX761 | 建设单位法人:施佳伟 |
| 王佳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市湾沚区芜宣大道和**路交叉口 |
| **2GW扩产及电池研发中试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5-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652222 纬度: 31.13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0 |
| 芜环行审〔2024〕2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1MA8PLMX761001U |
| 2025-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9795 |
| 6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1MA8PLMX76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1MA8PLMX761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913********260111Q | 竣工时间:2025-04-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21840万片 N 型 TOPCon 双面单晶太阳能电池和 1500 万片 TOPCon 新型太阳能电池研发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21840万片 N 型 TOPCon 双面单晶太阳能电池和 1500 万片 TOPCon 新型太阳能电池研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GW 电池片生产工艺:1、硅片检查;2、制绒;3、硼扩散;4、氧化退火;5、背刻蚀;6、LPCVD(低压化学气相沉积);7、磷扩散(背面);8、正面刻蚀;9、ALD(正面氧化铝钝化);10、正面镀膜;11、背面镀膜;12、丝网印刷;13、烧结;14、光注入;15、LECO 激光诱导;16、分选;17、包装入库。 电池研发中试生产工艺:1、硅片检查;2、碱抛;3、背面 LPCVD;46、正面 LPCVD(低压化学气相沉积);、硼扩散;5、背刻蚀;6、正面 LPCVD(低压化学气相沉积);7、磷扩散(背面);8、激光开槽(SE);9、正面刻蚀;10、ALD(正面氧化铝钝化);11、正面13、丝网印刷镀膜;12、背面镀膜;13、丝网印刷;14、烧结;15、光注入;16、测试分选;17、半片钝化 | 实际建设情况:2GW 电池片生产工艺:1、硅片检查;2、制绒;3、硼扩散;4、氧化退火;5、背刻蚀;6、LPCVD(低压化学气相沉积);7、磷扩散(背面);8、正面刻蚀;9、ALD(正面氧化铝钝化);10、正面镀膜;11、背面镀膜;12、丝网印刷;13、烧结;14、光注入;15、LECO 激光诱导;16、分选;17、包装入库。 电池研发中试生产工艺:1、硅片检查;2、碱抛;3、背面 LPCVD;46、正面 LPCVD(低压化学气相沉积);、硼扩散;5、背刻蚀;6、正面 LPCVD(低压化学气相沉积);7、磷扩散(背面);8、激光开槽(SE);9、正面刻蚀;10、ALD(正面氧化铝钝化);11、正面13、丝网印刷镀膜;12、背面镀膜;13、丝网印刷;14、烧结;15、光注入;16、测试分选;17、半片钝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主要变化有:(1)新增一套深度除氟 处理装置,强酸废水经深度除氟装置处 理后再与稀酸废水、强碱废水、稀碱废 水经原有除氟系统处理后排放 (2)2GW 和研发线 ALD、镀膜废气新 增燃烧筒 二、主要变化有:原危废暂存间废气并入印 制烧结尾气治理措施一并处理,处理后 经由 12#、13#排气筒一并排放。因危废 库距离印制烧结废气设施距离较远,现 危废暂存间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 置,新增危废库废气排放口 |
| 一、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二、口 分析:新增废气治理设施,新增一般排 放口,未新增主要排放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料用量减少。 |
| 企业为降本增效,对生产工艺进 行优化,故减少原辅料用量,未新增污 染物,未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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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改造现有高氨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折 点加氯法除氨氮工艺+A/O 生化工艺。 新增一套深度除氟处理装置,强酸废水 经深度除氟装置处理后强酸废水经深度 除氟装置处理后与稀酸废水、强碱废 水、稀碱废水经原有除氟系统处理后排 放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0484-2013) | 改造现有高氨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折 点加氯法除氨氮工艺+A/O 生化工艺。 新增一套深度除氟处理装置,强酸废水 经深度除氟装置处理后强酸废水经深度 除氟装置处理后与稀酸废水、强碱废 水、稀碱废水经原有除氟系统处理后排 放 | 监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站出口 pH 范围分别为 7.7-7.9,7.7-7.8;悬浮物均 值分别为 56mg/L,40mg/L;CODCr均值分别为 88mg/L,76mg/L;BOD5均值分 别为 38.5mg/L,34.4mg/L;总氮均值分别为 13.6mg/L,12.5mg/L;总磷均值分 别为 0.95mg/L,0.86mg/L;氨氮均值分别为 7.8mg/L,7.39mg/L;氯化物均值分 别为 764mg/L,71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值分别为 3.45mg/L,3.3mg/L; 氟化物范围分别为 6.79mg/L,6.14mg/L。****处理站处理后,各指标检 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 2013)表 2 间****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限值。 |
| 1 | 本项目新增 2 组 2 级碱液喷淋塔,用 于处理 2GW 制绒废气、2GW 硼扩废 气、研发线碱抛、刻蚀、硼扩废气, 处理后尾气经由 16#排气筒排放,高度 25m,Φ1.8m,Q=10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 准》 (GB30484- 2013) | 本项目新增 2 组 2 级碱液喷淋塔,用 于处理 2GW 制绒废气、2GW 硼扩废 气、研发线碱抛、刻蚀、硼扩废气, 处理后尾气经由 16#排气筒排放,高度 25m,Φ1.8m,Q=100000m3 /h | DA003 废气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 为 1.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6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326kg/h。氟化物、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满足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氟化物排 放浓度≤3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5mg/m3。 | |
| 2 | 2GW 硼扩废气和研发线硼扩废气经 新增的 2 组 2 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 气经由 16#排气筒排放,高度 25m, Φ1.8m,Q=10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 准》 (GB30484- 2013) | 2GW 硼扩废气和研发线硼扩废气经 新增的 2 组 2 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 气经由 16#排气筒排放,高度 25m, Φ1.8m,Q=100000m3 /h | DA004 废气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0.9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 为 0.203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434kg/h。氟化物、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氟化物排放浓度≤3mg/m3,氯化氢排放 浓度≤5mg/m3。 | |
| 3 | 磷扩、正面刻蚀尾气:依托现有 2 套 废气处理装置,每套装置各 4 组两级 碱液喷淋塔装置+25m 高排气筒 (6#、7#),风量 24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依托现有 2 套废气处理装置,每 套装置各 4 组两级碱液喷淋塔装 置+25m 高排气筒(6#、7#), 风量 240000m3 /h | DA006 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69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64mg/m3, 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52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7mg/m3,排放速率最 大值为 0.428kg/h。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74kg/h。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70kg/h。颗 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氨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30mg/m3,氟化物≤3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5mg/m3,氯气排放浓度≤ 5mg/m3,氨气≤14kg/h。 | |
| 4 | 2 组两级碱液 喷淋塔处理+25m 高排气筒(8#), 风量 10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 组两级碱液 喷淋塔处理+25m 高排气筒(8#), 风量 100000m3 /h | DA007 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310kg/h。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01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424kg/h。 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322kg/h。颗粒物、氟化 物、氯化氢、氯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 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颗粒物 排放浓度≤30mg/m3,氟化物≤3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5mg/m3,氯气排放 浓度≤5mg/m3。 | |
| 5 | 2 组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25m 高排气筒(8#),风量 10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 2 组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25m 高排气筒(8#),风量 100000m3 /h | DA008 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06mg/m3,排放速 率最大值为 0.044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66kg/h。氟化物、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氟化物排放浓度≤3mg/m3,氯化氢排放 浓度≤5mg/m3。 | |
| 6 | 依托现有 46 个燃烧筒+新增 2 个燃烧筒+新增 8 个备用燃烧桶 +5 组集尘器+2 组两级洗涤塔 +25m 高排气筒(10#),风量 10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现有 46 个燃烧筒+新增 2 个燃烧筒+新增 8 个备用燃烧桶 +5 组集尘器+2 组两级洗涤塔 +25m 高排气筒(10#),风量 100000m3 /h | DA010 废气排放口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4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94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59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01kg/h。 氨气、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 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30mg/m3,氨气≤14kg/h。 | |
| 7 | 依托现有 21 台燃烧筒+新增 2 个燃烧筒+2 台洗涤塔+25m 高排 气筒(11#),风量 3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现有 21 台燃烧筒+新增 2 个燃烧筒+2 台洗涤塔+25m 高排 气筒(11#),风量 30000m3 /h | DA011 废气排放口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2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21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154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35kg/h。 氨气、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 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30mg/m3,氨气≤14kg/h。 | |
| 8 | 依托现有 2 套废气处理装置,每 套装置各由设备自带燃烧装置 +4 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 高排气筒(12#、13#),风量 180000m3 /h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 依托现有 2 套废气处理装置,每 套装置各由设备自带燃烧装置 +4 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 高排气筒(12#、13#),风量 180000m3 /h | DA012 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55mg/m3,排 放速率最大值为 0.271kg/h。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0484-2013),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DA013 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37mg/m3,排 放速率最大值为 0.272kg/h。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0484-2013),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 | |
| 9 | 液氨站、笑气站、化学品集中供 液站换气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引至 磷扩、正面刻蚀酸雾废气处理装 置(4 组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 后由 6#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排 放。硅烷站、TMA 间等产生的 尾气引至 LPCVD 尾气处理装置 (28 个燃烧筒+3 组集尘器+2 组 单级洗涤塔)处理后由 25m 高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 9#。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 液氨站、笑气站、化学品集中供 液站换气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引至 磷扩、正面刻蚀酸雾废气处理装 置(4 组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 后由 6#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排 放。硅烷站、TMA 间等产生的 尾气引至 LPCVD 尾气处理装置 (28 个燃烧筒+3 组集尘器+2 组 单级洗涤塔)处理后由 25m 高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 9#。 | DA009 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 3.6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 0.062kg/h。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 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颗粒物≤30mg/m3。 | |
| 10 | 危废暂存间为密闭 区域,并安装换排风设施,收集的尾 气并入印制烧结尾气治理措施一并处 理,处理后经由 12#、13#排气筒一并 排放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 危废暂存间为密闭区域,并安装 换排风设施,新增一套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收集的尾气处理后 由 17#排气筒排放 | DA017 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 0.48mg/m3, 排放速率范围为 0.00116kg/h。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50mg/m3。 |
| 1 | 减震垫、隔声罩,合理布局,建 筑隔声,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 | 《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 | 减震垫、隔声罩,合理布局,建 筑隔声,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验收监测期间 4 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 58~63dB(A),夜间噪声为 49~53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 求,即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两日敏感点昼间噪声为 50~ 51dB(A),夜间噪声为 42~43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Ⅰ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 ≤55dB(A),夜间噪声≤45dB(A)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 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 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化学品包装桶、废丝网、废 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在线监测废试 剂、废机油、废过滤芯等属危险废物 的,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 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 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 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 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 已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 废应分类收集,已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 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化学 品包装桶、废丝网、废活性炭、废抹布手 套、在线监测废试剂、废机油、废过滤芯等 属危险废物的,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已 委托****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 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 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 染。 |
|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 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 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 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 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 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 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 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 对。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 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 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 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已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 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已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 已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 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 行。已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备 案 编 号 为 340221-2025-031-H,已配备应急设备及物 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已采取 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各类排放口已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 监 测 , 已 申 领 排 污 许 可 证 , 编 号 为 ****0221MA8PLMX761001U。 |
| ①依托一期电池车间,在预留用地布 置 2GW 和中试研发生产设备,年新增 新型太阳能电池产能 2GW。2GW 生 产线湿法工序(制绒、碱抛、刻蚀、 RCA)生产设备全部为新增,高温工 序(LPCVD)依托一期生产设备,其 余设备为新增。 ②研发线生产设备制绒、碱抛、RCA 三合一槽式清洗机、BSG+PSG 主机 台、硼扩设备、LPCVD 设备、磷扩设 备、镀膜一体机设备、半片钝化设 备、丝网烧结设备等全部为新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依托一期电池车间,在预留用地布 置 2GW 和中试研发生产设备,年新增 新型太阳能电池产能 2GW。2GW 生 产线湿法工序(制绒、碱抛、刻蚀、 RCA)生产设备全部为新增,高温工 序(LPCVD)依托一期生产设备,其 余设备为新增。 ②研发线生产设备制绒、碱抛、RCA 三合一槽式清洗机、BSG+PSG 主机 台、硼扩设备、LPCVD 设备、磷扩设 备、镀膜一体机设备、半片钝化设 备、丝网烧结设备等全部为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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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